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全面负责医务科工作;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医院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或修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执行情况;3.负责对医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4.负责部署对全院医疗质量和急、危、重患者管理的督查工作,确保医疗安全;5.负责临床、医技科室间的协调工作,解决临床、医技科室中的困难和问题。亲自参与全院性的疑难、危重患者会诊;6.对特殊医患争议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7.组织协调并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8.负责组织重大手术和新医疗技术的审查和报告工作;9.参与医务人员医疗水平、临床新技术、新疗法评估等的审批、监控和管理工作;10.负责医疗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11.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进修人员的岗前培训、“三基”培训和准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