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负责承担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园务工作,全面负责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与同事合作,认真做好幼儿教育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并开展富有趣味性、启发性的教学活动;2.能保教结合组织幼儿开展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3.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认真解答家长的问题,积极为家长提供服务;4.参加园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积极学习与积累教育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能力;5.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确保幼儿的健康和安全;6.热爱幼儿园,关心幼儿,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任职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4.具有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中共党员或有3年以上幼儿园教学经验者优先;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合作,积极维护园务与班级秩序;6. 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能够合理地处理幼儿之间的矛盾,善于倾听,给予关爱;7.具备拍摄照片并进行后期简单编辑的能力,有良好审美情趣。其他招聘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