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参与工作总结、重大会议有关材料、请示报告等起草;2.参与信息编报、综合文字材料和党务材料撰写等工作。3.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条件要求:-年龄:1.1994 年7 月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到1984 年7 月1 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或学位:1.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中国史(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教育(专业学位类别)、新闻与传播-其他: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 具有2 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