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一)执行国家各项财税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审核、控制机构财务收支,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合理性;(二)拟定机构各项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负责组织开展机构的财务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编机构报财务报告,保证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的真实性,为机构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三)监控机构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组织机构的财务分析工作,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四)负责机构依法纳税申报、缴纳等税务管理工作;(五)负责对所辖机构财务人员的管理、对所辖机构各项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六)积极配合机构内外的监督、检查,提供法规要求的各种财务资料及报告,并及时向公司计划财务部反馈相关财务工作情况;(七)公司计划财务部确认的其他工作职责。任职要求:(一)了解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我国会计准则、制度,熟练掌握金融保险行业会计制度;(二)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具备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其他相关财务专业资格;3、 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保险业会计工作两年以上;4、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在会计、财务、精算或者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5、特殊优秀的,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三)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四)工作认真负责,敢于坚持原则;(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分析判断和综合表达能力。 (六)能够接受入职第一年在总公司(北京)定岗及培训一年,一年以后委派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