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划。广泛了解、掌握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情况,加强校企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促进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1.制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的运作及管理;做好统计、总结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做好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完善校内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2.指导和监督学校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合作项目。督促对重点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合作项目开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适时为其提供各项服务。3.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各实训室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维护中心的安定稳定。4.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协助实训处做好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院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6.负责制定学院大健康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实验室建设方案,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的方案。7.做好校企合作和对外办学有关的各类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