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描述:1、能独立组织制订上市公司披露报告,主导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对外发送文件编写工作,协调体系内各公司、各部门披露程序、口径; 2、统筹管理公司三会事物,负责三会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文件编制,跟踪决议执行情况;健全、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工作制度、程序、标准,为公司人员提供专项培训和咨询;3、协助董秘、财务、法务开展工作,分析风险,做好内控工作; 4、与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5、组织对公司项目进行商业计划书编制、推介洽谈,制定推荐方案、路演及项目推进; 6、协助、支持公司并购、股权激励、IPO等资本项目运作,研究、跟踪国家金融政策,把握节奏,提供方案; 7、协调证券部与财务、法务、人力及各部门关于规范运作、资本运作的工作协同,提供合规管理建议及解决方案;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金融、财经、法律、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2、3年以上行业经验,2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优先,持董秘证优先;3、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实践经验;4、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及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与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功底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