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协助上级领导进行相关项目的方案策划、跟进管理与实施落地。2、协助上级领导,对内进行学校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外负责联络对接相应社会资源。3、协助上级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和商务洽谈,做好纪要并跟进落实相应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助理相关工作。任职资格: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科、法律、管理类相关专业,5-8年以上教育行业经验,2-3年学校或教育机构项目助理职位工作经历优先; 2、熟悉或了解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民办教育、办学业务有自己的理解,拥有良好的政府或办学资源优先; 3、形象佳,会粤语、会开车优先。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学习能力,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熟悉公文写作;4、优秀的项目推进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计划与执行能力; 5、热爱教育事业,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抗压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