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主持集团审计部全面工作,制定、完善集团内部审计体系、规定和管理办法;2、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关注事项、督促整改;3、组织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审计组工作;4、对集团及下属企业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风险并提出改进意见。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经营单位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情况、工程项目审计;5、对集团及下属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6、配合区国资局和审计局的审计和监督工作,指导下属企业逐步建立审计体系和开展审计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岗位要求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985/211重点院校优先考虑,财务、会计、经济、审计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资格、CIA、CPA、ACCA等职称优先。2、8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从事过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接受过上级直接巡察、审计专项工作者优先;3、在同类型或规模相当的企业同层级管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未满1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及下一级岗位工作累计2年及以上;4、熟悉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熟悉成本管理、招采、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流程;5、具备较强的项目统筹和团队管理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6、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敏感度和预见力;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