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在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对在库放射性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工作;2、组织对库存放射性药品按流转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3、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检测、调控;4、正确使用养护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检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行;5、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放射性药品应当进行重点养护;6、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放射性药品,应报质管员处理;8、指导和督促储存人员对放射性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作业,对于违反GSP条款中现场管理的内容进行及时的纠正;9、熟练掌握温湿度监测系统的设计原理及使用功能,能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并反馈给设备部门进行维修维护;10、按管理要求对温湿度监测系统进行定期的检查、测试和监测,以确保设备有效运行;11、对温湿度监测和养护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并做好偏差记录档案;12、定期对养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摸索规律,提供养护分析报告。任职要求:1、本科以上学历,核医学、核药学专业,具有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或使用的工作经验;2、熟悉国家GSP及其他药品相关法律法规;3、熟悉公司所经营商品的质量管理知识,熟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及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流程;4、具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细致,原则性强;5、具较好的沟通表达、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