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1、负责院长办公室行政事务和日常综合管理工作;2、负责督察督办研究院重要工作;3、负责组织研究院公文起草及收发文工作;4、负责组织研究院来访接待工作;5、负责组织研究院对外宣传与行政对接工作;6、负责院法律事务、安全、保密、舆情等工作;7、负责非科研类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8、负责院党工团建及监察审计工作;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二、应聘条件: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任职条件;2、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工作担当意识,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3、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沟通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4、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管理、经济、理工及相关专业毕业;5、应有至少五年以上部门管理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三、聘用管理与待遇:应聘成功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待遇将按广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岗位根据综合能力确定。四、应聘程序: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2、应聘者请提供以下资料(申报材料概不退还)(1)个人简历;(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主要工作经历和有突出业绩的相关材料;(3)三封推荐信;(4)通知参加线下面试时,请携带上述纸版相关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