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概要:在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医院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岗位职责:1、组织制订医务科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2、负贵医务科相关制度的制订和完善3、定期召集质控、病案、感染、医疗事故等委员会会议,反映问题,执行会议决定。4、深入科室,及时了解和掌握危重病人及特殊病人情况/5、组织重大手术及危重病人的会诊讨论、治疗、抢救、上报工作5、组织临时医疗工作,包括人员调动、药品配备等6、组织开展新的诊疗基数,健全新技术、新诊法的常规及操作规程,提高诊疗水平协助做好医疗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等工作7、负责医疗协作单位的工作联系,负责院外医疗业务往来、会诊及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和接待工作8、组织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组织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制订质量标准,研究质量管理办法9、指导监督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组织制订医疗纠纷防范处预案和各种应对办法10、组织医疗业务人员的培养,组织选送医疗业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岗位要求:1、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或卫生管理专业2、从事精神、心理专科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医务科副主任2年以上3、具备内科专业理论知识,精通神经内科、精神科的基础理论和临床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