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按照《中国药典》(如通则1101无菌检查法、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USP〈71〉、EP 2.6.1等标准,执行无菌检验,确保检验过程无污染。2.监测无菌检验室的洁净度(悬浮粒子、沉降菌、浮游菌等)GMP附录1要求;3.负责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4.填写检验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5.负责方法学验证(如无菌检验方法适用性试验、微生物限度方法适用性实验)任职资格:1、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2、有三年以上微生物QC的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