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3.3 主要职责3.3.1 确保产品放行前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3.3.2 确保在药品整个质量体系中所产生的数据真实可靠,从而保证药品的质量。3.3.3 确保所有物料及产品均按照质量标准检验、标准取样方法取样,并按照检验方法和其它质量管理规程操作;3.3.4 负责编写和修订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以及新药标准复核的技术工作,研究和改进检验方法。3.3.5 负责质量检验工作所需仪器、对照品或标准品、基准试剂、标准菌株及其它消耗品需用计划的制订,并保证合理储存。3.3.6 复核对退回或用户因质量问题投诉的产品复验工作,做出评价并出具报告。3.3.7 负责化验室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校正情况进行检查。对需要验证的仪器起草或审核验证方案。3.3.8 负责工艺用水的质量监测及报告工作的管理。3.3.9 处理检验工作中出现的OOT(检验结果超过正常波动水平趋势)、OOS(检验结果超过内控标准或法定标准值)等异常情况。3.3.10 确保所有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并制定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3.3.11 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起草验证方案和报告;3.3.12 确保完成自检;3.3.13 评估物料的供应商;3.3.14 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评价物料、中间产品(配制液)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药品有效期提供依据;3.3.15 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3.3.16 确保质量控制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参与公司对各类人员的GMP和药品质量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3.3.17 负责本部门6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工作的落实;3.3.18 参加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3.3.19 做好质量部经理安排的临时工作任职资格:3.1.1 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本科学历(或执业药师资格);3.1.2 具有至少三年的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实践经验,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