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总部专案经理汇报工作,统筹项目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2. 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安排,做好每月、季、年度的工作总结。3. 拟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监察协调,以检讨及改善本部门的管理水平。4. 负责物业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并负责跟进不合格项的处理和纠正,预防措施及跟踪。5. 控制部门的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做好本部门的人员内部调配。6. 审定所属物业管理处年度财政预算和掌管各项费用支出。7. 负责制定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考核和培训。8. 做好有关承判商的评审工作。9. 掌握部门固定资产及每月的物料消耗,并加以控制。10. 定期组织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管理中心的精神,检查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员工进行讲评,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11. 处理租户的重大投诉。12. 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13. 负责各项租用项目的监管工作。 14. 负责管理处档案文件管理和印鉴的管理工作。15. 对物业管理处办公范围的防火安全负责,为物业管理处的防火责任人。16. 管理处遇紧急情况及事故,须无条件回管理处处理及做好善后工作。17. 完成总部专案经理临时交给的工作。任职要求:1. 学历:大学以上学历。2. 年龄:50岁以下。3. 熟悉商业物业管理。4. 综合能力要求:a) 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综合管理能力,沟通能力;b) 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独立负责较大型综合体项目和超高层项目的组织实施;c) 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职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d) 能有效与业主、住户沟通,组织管理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e) 能有效激励部门基层人员成长,推动工作开展;f) 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强烈的创新与服务意识;g) 熟悉各类office软件操作。持有上海或其他地区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证书(中级或以上),或者具备RICS或CIH证书;具备十年以上以办公业态为主、多业态类项目(包括商业、公寓)物业管理从业经历;具有至少三年以上类似项目物业负责人任职经历优先考虑。工作地点: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