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岗时间:2025年8月 工作职责: 1、担任学校心理教师,按照学校及学部要求完成有关课程授课; 2、参加市级、区级心理教师的培训及教研活动; 3、保障学校心理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根据学部需求,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及疏导工作; 6、其他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英语能力优秀,能用英语进行学生心理咨询及疏导;具备“学校心理咨询师”或“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证书;持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至少具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具有心理教学经验者优先;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做事有计划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