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维保人员定期对监控中心的消防设备的监测、维修工作。个铭于正常位置,发现探头移位及时通知领班及维修人员进行纠正。任何人不经管理处经理或保安经理的同意,不得查看监控录像。
2.保持与领班及巡逻岗人员的联络畅通,夜间密切注意巡逻人员所处位置,进行必要的安全通报,以防万一。
3.严格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做好各类物品和事件的移交。
4.配合主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宣传。
5.高度重视租户隐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泄露租户的隐私。
任职资格:
1.18-4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具有4级以上监控管理员证书(含四级);
3.有物业及酒店相关同岗位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