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问题,开展数据统计、专题调研和分析研究;2.协助处长起草、修订、完善学校发展建设规划的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3.负责汇总、编制、报送、学校各类发展与建设规划;4.跟踪国内外高等学校发展态势,分析学校发展现状与趋势,开展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5.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监控和评估规划实施情况。根据学校中长期规划及规划执行情况,提出学校年度发展计划建议;6.负责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估,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与效益;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职条件1.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2. 文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计算机等专业。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4. 有本科院校发展规划处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