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理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1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5、审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16、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17、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工程质量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18、实施落实公司贯标体系要求。职位要求:1、理工科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2、三年以上施工及管理经验。3、通过市行业协会指定培训单位培训的上岗证、通过公司内部专业培训。4、具有监理师资格证书、中级职称及以上。5、掌握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以及强制性条文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计算机技能。6、持有注册监理师证或者注册设备监理师证。7、有设备监理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