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2、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协助董秘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信息、发布,编制信披报告,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督促公司及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规定;3、负责股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5、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织完成;6、完成董秘安排的其他事宜,完成董事会、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金融等相关专业; 2、做事认真细致,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3、具有主板上市公司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熟悉现代企业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较强抗压能力; 5、证监会、深交所有一定的资源关系;券商、公募等买方机构具备一定的人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