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负责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股东服务及开拓业务;2、掌握机构客户的特征和需求,做好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工作;3、负责客户渠道开发谈判,并对已开发的客户定期回访和维护,重点开发银行、信托、保险、财务公司、私募基金、PE/VC等渠道;4、与银行、信托公司、券商资管、资产管理公司等合作方协调沟通,推进投融资项目进程;5、参与部门投资策略、投资计划及业务创新的讨论和制定;任职要求:1、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财经类专业优先;2、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至少在试用期转正前通过基金从业(销售)资格考试;3、具备3年以上证券、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团队管理经验;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规记录;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服务能力、营销能力与团队协作能力;6、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7、达到公司或分支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