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2.取得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不满三年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水利工程、水工结构、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及相关专业;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5.具备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水环境治理方向:承担国家水专项、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课题,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技术突破和成果,建立了完善的水环境治理技术体系。正在开展城市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城市雨洪综合利用与海绵城市构建技术、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排水系统排查与修复技术、河湖水污染系统治理技术、近岸海域污染陆海协同防治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在研课题20余项。土壤修复方向:正在持续开展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土壤多重修复技术,复合污染场地土壤-地下水协同修复技术,污染土壤-地下水修复效果监测和评估技术等研究,在研课题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