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接和维护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渠道资源;2、负责破产重整项目的寻找、筛选、评估可行性;3、负责破产重整项目的尽职调查、风险识别、交易方案讨论、商务谈判等。任职资格1、本科以上学历,法学、金融、投资产等相关专业;2、具备5年以上律所或投资类公司(AMC、券商、信托等)破产重整、上市公司纾困经验,其中3年以上管理经验;3、具有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功底,善于组合运用各种投、融资工具;4、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及商务谈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