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协助院长完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产教融合等工作。任职要求(一)具有本科及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曾在教育机构或普通本科高校工作经历优先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条件。(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对高校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具备担任院长助理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应保证受聘后能全职其他要求招聘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章程和单位纪律校规;(三)热爱学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勤政廉洁,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善于协作,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四)熟悉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技术方法熟练,具备胜任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业务素质;(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