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审计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全面负责事务所各类审计报告的审核工作;2.有时效性的根据本事务所具体情况,及时修订业务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并对审计人员有计划的开展培训指导工作;3.协助审计项目负责人设计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的制订,严把质量关。4.所长/主任会计师安排的其他工作。任职要求: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或财经相关专业毕业;2.5年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3年审计总审工作经历;3.具有较强理论功底、逻辑思维、文字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4.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执业素质、领导能力、善于沟通;5.能适应不定期加班、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