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集体合同?何为集体合同审查程序?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06-18
作为职场人,大家对劳动合同早已司空见惯,但是对于集体合同却不甚了解。那么,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便一一为大家揭晓。
一、何为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也被称为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或者是联合工作合同,主要是企业与工会之间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作为核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订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由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签订合同。
2、内容范围不同。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而劳动合同则规定劳动者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目的在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作用效力不同。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人单位或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发生效力;而劳动合同仅对单个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律效力。
三、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
1、集体合同签订或者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集体合同文本等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其报送材料包括:
①企业集体合同(一式三份);
②企业集体合同登记表(一式两份);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工会法人证书(或者工会委员会成立批复)复印件;
⑤协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⑥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会议纪要);
⑦工会主席劳动合同书;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授权分支机构与该分支机构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提供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本单位其他管理人员担任集体协商首席代表的,应提供委托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备案审查。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作《集体合同备案审查意见书》并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
《集体合同备案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①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③审查意见;④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集体合同不能完全代替劳动合同,它存在的意义在于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但基于很多人对集体合同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从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争议的发生埋下隐患。这就需要我们在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搞清楚相关注意事项和审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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