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制加班,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06-18
近年来,职场内卷、996等话题频上热搜,仿佛员工日常加班已经成为各大企业标配。其实不然,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就属于加班,并且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加班。但现实状况却总事与愿违,作为打工人,遇到强制加班的情况,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面对强制加班,员工有权解除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也就意味着,当打工人遇到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加班时,劳动者可以在无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直接离职。
收集强制加班证明,做必要维权
在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矛盾纠纷时,法律处于中立态度。即用人单位能出示公司规定的加班说明,则员工不得自行解除合同,否则就由打工人来举证加班事实依据。比如:员工日常的考勤表、加班通知、加班时间段处理的项目文件、邮件发送时间、微信交流内容、加班申请、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合同约定或制度约定等。这些均可以作为企业强制要求员工加工的事实依据。
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劳动合同
仅有举证说明并不能起到相关法律效应。还需要劳动者提供诉讼时效和主张时间,方便后续维权。在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年内提出诉讼,如果劳动者还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则时间上不受限。
2、关于加班的主张时间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两年,因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只对两年以内的工资台帐有保存的义务,超过两年主张难度非常大。
综上所述可知,当劳动者遭受到强制加班要求时,一定要做好加班举证材料,一方面联系当地劳动局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针对用人单位的变本加厉,也是可以在无需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作为21世纪自由的职场人,面对强制加班、内卷消耗等情况,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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