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51米多多 发布于 2021-10-09
最近有个朋友张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她于2021年9月1日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在使用期的第二个月,发现目前岗位跟自己的职业规划不符,于是便向公司提出辞职,但是公司以试用期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为由,让张女士把自己所带项目完成之后再辞职,这让张女士倍感苦恼。那么,试用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其实,劳动法上规定的试用期,主要是为了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磨合的缓冲期,劳动者必须完成单位给出的缓冲期,经过试用期的劳动者方可转正。而实际中,有些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想离职的打算,苦于不知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而迟迟没有离开。今天就结合张女士的案例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给大家做如下普及。
一、试用期内交违约金的情形
在劳动合同中,只有存在以下情况时才 需要交纳违约金:
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试用期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专业技术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如果张女士没有跟该公司约定了技术培训或竞业禁止条款,且做到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人事,没有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的话,张女士是可以主动辞职的,并且不需要交纳用人单位所说的违约金。如果张女士确实签署过相关协议,那么在必须辞职的前提下,一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金额进行赔付,如果遇到违约金过高的情形,建议张女士向相关仲裁进行反馈,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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