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1.拟定并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和流程,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费用预算;2.拟定审计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文书;3.组织实施财务审计、专项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经营效益审计、管理人员离职审计、内控流程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负责复核审计报告初稿;4.负责选聘外部中介机构,组织、协调外部中介机构开展工作;5.针对各项审计工作的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整改建议及阶段性审计总结,并督促审计结论和合理化建议的落实工作;6.组织企业内控体系的设计与建设,及时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潜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意见;7. 开展对审计及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事项进行跟踪和督促;8. 完成上级领导及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指导下级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职资格条件:1.4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等财会相关专业、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2.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优先;有上市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3.具有尽职调查项目经验;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岗位所需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保持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有接受监督和批评的精神;5.熟悉会计电算化,熟练运用office操作技能;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很强的组织推动能力,团队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7.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能够完成审计报告、调研报告、调查报告等文书材料的撰写;8.无党务、政务处分记录及犯罪记录,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记录,无任何因不遵守会计审计职业准则造成工作严重失职的不良记录;9.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个别条件。岗位发布日期为2024年3月4日-15日,简历接收截止至2024年3月1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