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协助拟订集团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内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集团一级社有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审计与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等相关审计工作;编制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社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集团一级社有企业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审计、任期审计及相关企业法人离任审计具体工作;开展集团社有企业内部专项审计、管理审计、专项调研。 2.招聘条件:具有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或大中型国有企业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之一的;独立负责过具体审计项目,掌握财务、审计、经济等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审计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