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的原则,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2.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库房实际情况,采取正确有效的养护措施,确保在库药品储存质量的稳定,对药品养护质量负直接责任。3. 负责每季度对在库药品进行一次循环质量检查,结合库存药品养护管理实际,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并负责每月对重点养护品种进行养护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4. 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按重点养护品种加强养护并建立药品养护档案。5. 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在计算机系统中进行锁定,货区挂暂停发货的黄色标牌,并填写“药品质量确认单”,报公司质管部处理。6. 负责指导并配合保管员对库房储存条件进行监控,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温湿度超标的,及时采取降温、通风、除湿、增湿等措施,确保药品安全。7. 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8. 正确使用养护、保管、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做好相应记录。9. 每季汇总、分析、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药品的质量信息。10. 养护员负责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对储存时间过长(超过1年)的、近效期的药品每月上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催促业务部及时处理,以防过期失效。11. 负责指导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不符合储存要求的督促保管员及时改正。12. 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药品养护业务知识,定期参加综合部和质量管理部组织开展的企业内部培训,提高药品养护工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