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国药现代二级子公司高管正职二、工作地点:子公司所在地(北京市、上海市、山西省、广东省、吉林省、河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安徽省、江苏省及其他子公司所在地)三、公开选聘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人才四、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负责企业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2.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经营层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3.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增强竞争力,确保完成上级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4.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5.其他应履行的岗位职责。五、选聘条件及要求1.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勇于担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正廉洁。(2)综合素质高,自驱力强,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出众的领导能力,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跨领域问题解决能力,激情、高效、担当,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治企能力,以往经营管理成绩突出,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2.任职资格(1)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领域业务管理经验。(2)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制药工程、化学、市场营销、经济、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3)具备经营管理、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8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中共党员优先。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作候选人考虑:(1)曾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曾受到过各类党纪政务处分的。(3)曾有违反所在单位管理规定,或有不良从业记录的。(4)按规定应执行任职回避的。(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六、公开选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确定人选-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研究决定-任职。七、其他说明(1)录用人员按照国药现代相关薪酬福利待遇制度执行,具体面议。公开选聘人员实行一年任职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2)资格审核结果、综合测评时间及方式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同时保持电话畅通。(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4)公司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5)其他未尽事宜以国药现代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