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开展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及反腐败工作。2.负责拟订纪检监督等制度和流程,并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完善。3.负责组织对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的自觉性。4.负责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受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进行调查核实,向公司纪检、党委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职资格:1.工作在中央企业或规模相当的省(直辖市)属国有企业的,应担任过二级子企业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资产规模在15亿及以上企业的中层干部副职。 2.中国电气装备集团范围内人员应满足集团所属二级企业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含副职)或同等职级及以上人员,且在以上职级岗位工作经验满1年。3.1979年1月1日后出生,3年及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4.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熟悉纪检监督相关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公文写作及学习能力。6.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责任心和事业心。7.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