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职资格1.1岗位条件1.1.1年龄40周岁以上;1.1.2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中级职称;1.1.3 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工作十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五年以上;1.2个人素质1.2.1 熟悉物业管理的前期工作和后期操作管理流程;1.2.2 熟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1.2.3 熟悉质量认证体系及程序化管理;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及较强的沟通、协作、团队管理能力;1.2.4能独立处理日常工作,具有相当的应变能力,能妥善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1.2.5 健康情况良好,能正常工作。精力充沛,能适应超时工作。2. 岗位职责2.1负责组织品质管理、品质检查标准等制度的拟定、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2.2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改进、管理等工作计划,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品质纠纷;2.3负责建立和完善品质保证体系,制定并实施公司品质工作纲要,健全品质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品质管理目标负责制,确保服务品质的稳定提高;2.4配合人力资源部抓好全员品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品质保障员对不同岗位进行品质教育培训,强化品质管理,提高公司全员品质意识和品质管理水平,加强对品质人员培训考核力度;2.5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项目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检查、协调和管理;2.6负责搜集行业物业服务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传递品质信息;2.7负责公司品质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服务引起品质异议、投诉、索赔等品质事件的处理,牵头组织调查、分析、协调各种品质纠纷,并明确的提出处理意见。一般品质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全权处理,重大品质事故,由本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会签递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文处理;2.8 负责建立和健全品质部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及时制订或修改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教育员工严格遵守作业标准;2.9 负责收集公司服务品质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服务品质检查,进行业主∕住户意见抽查,及时撰写服务品质调查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10 负责定期进行品质工作汇报,定期在年、季、月度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对于重大 品质事故,组织专题分析会集中汇报,特殊应急情况向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个别汇报;2.11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2.12 按时完成公司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