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制订护理发展规划及管理目标,并做到年有计划和总结,季有安排,月有重点。年计划目标达到相应等级医院标准。 2、全面部署,严格督促、检查护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护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在问题。 3、定期召开护士长例会、全院护理人员大会,布置、总结、分析、交流护理工作情况和经验。 4、深入各科室,了解护理工作情况,定期组织护理查房,参与组织指导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和技术指导及疑难问题的会诊工作。 制订在职护士继续教育计划、进修计划、考核制度及落实措施。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训练和考试、考核,并建立技术档案。护理人员“三基”达标率、年培训率和考核合格率达到相应等级医院标准。 5、对护理人员进行医德素质教育,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调配和护士长聘任,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的升、调、奖、惩意见。 6、协助院长审查各科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设备的申报和使用情况。 7、对护理差错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专题讨论。 8、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护理质量控制系统和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护理管理人员的作用。 9、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指导临床护理实践及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10、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根据本单位护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院长提对外学术交流建议,并主动配合院长系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