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实施大型项目,包括企业集团、大型工程项目的各类审计工作;2.负责审计分组,并对各个审计小组实施审计指导与监督;3.拟定审计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文书;4.负责与委托方、被审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5.负责定期回访客户,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6.协助事务所负责人处理所内相关事务;7.特别优秀的、且有一定社会阅历、管理经验以及客户基础的注册会计师可作为合伙人培养或引进。任职要求: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金融、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2.具有5年以上事务所审计工作或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有大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编制)、内控体系建设等专项审计经验优先。3.业务操作熟练,思维条理清晰、处事原则性强,性格诚实稳重、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内外沟通,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强。4、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式,可以出差。5、具有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格优先。工作区域:广州市、广东省域二级城市、广东省周边省会城市(南宁、长沙、南昌、福州)等,合伙人可根据自己意向城市发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