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能:1、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持续改进;2、负责收集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并建立档案和目录清单;3、负责指导、督促企业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4、负责首营审核,包括产品、供货者、购货者合法性资质的审核,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更新所经营产品质量信息,并建立所经营产品质量档案和目录清单;5、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医疗器械不合格品的确认应当有书面的意见和签字;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应当实施有效监督,并有书面处理凭证;6、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报告应当有质量负责人意见和签字;7、组织相关部门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相关记录应当保存留档;8、组织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9、负责配合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10、组织对委托(受托)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储运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如有委托),审核意见应当书面确认签字并存档;11、组织对委托(受托)运输承运方的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应当书面确认签字并存档;12、组织或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13、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14、参与制定并落实企业有关协议中有关质量保障条款的制定和审核;15、指导并督促正确录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追溯申报系统》,确保产品可追溯;16、参与制定并落实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质量管理的相关内容,医疗器械经营风险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17、负责合势力经营公司的网络销售的合规性控制;18、负责合势力经营公司的合规性运营,各个经营地址的核查,包含多地区仓库的监督管理。任职要求:医疗器械、光学、视光学、眼视光等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