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1、据国家人事劳动政策,制定及完善集团统一的人事制度及政策,并确保其贯彻执行;2、建立健全集团人力资源体系(包括招聘、薪酬、培训等),确保体系的良好运转;3、完善集团激励机制确立及控制公司年度人员预算、培训计划;4、制定、完善和执行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5、面向集团管理层、集团本部员工及各工厂,提供共享的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6、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及下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才的招聘、培训、考核等人事工作;7、负责建立和完善与人力资源战略相配套的激励机制;8、负责集团公司经济活动的法律可行性研究、法律策划、草拟或者审查合同、章程;9、负责企业文化的建设;10、集团对外公共关系和法律事务的协调处理;11、组织公司大型商务会议、集体活动;12、上级领导交待的其他事务。具体要求:1、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学/法律/中文类等专业优先;2、至少4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有制造行业人事行政管理经验和团队管理经验;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专业知识,熟悉劳动法和当地劳务制度,具有法律知识;4、良好的沟通、表达及影响能力,优秀的人际关系和领导能力,负责任、充满工作热情、正直、诚实,团队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5、28岁以上,***;6、熟悉英文者优先。